又是一年暑假,许多大学生都在计划着用暑假打工,不仅可以赚点零花钱,还可以参加社会实践,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。然而,大学生假期打工出现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时有发生,因此,为增强大学生假期打工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玉林市消委会发出2017年第2号警示,提醒大学生假期打工当心掉进陷阱。

挣钱心切,被骗中介费

  去年暑假,大二学生小阳凭一张招工中介宣传单,来到中介公司找暑假工。小阳选定某家公司的电脑维修职位,因为小阳是学计算机编程的,心想,即能挣钱,又能检验实践课本知识,小阳没多问,就按中介公司的要求交了中介费用350元。中介公司开了一张写着收取服务费用的收据给小阳,并说一星期内通知他上班。可一个星期过去了,小阳没得到任何通知,他来到中介公司咨询,中介工作人员说再等等,连续等了三个星期了都没有结果,小阳要求中介公司退回中介服务费用,可中介公司说,费用已转到用人单位了,要等用人单位退回款,才能退回给他。就这样,小阳一直等到开学,既没能打暑假工挣钱,还损失了中介费用。

  提醒委托中介公司介绍工作,首先要看清中介公司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《职业介绍许可证》和工商部门颁发的《营业执照》,或进行上网查询,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与证照上的内容相符合。尽量到信誉好、资质高的中介公司找工作,防止中介诈骗。

轻易交付劳动押金,被坑!

  吴同学是某学校学习市场营销专业的大三学生,今年寒假,吴同学与同班的另2位同学一起到容县某食品公司打工,想挣点零钱过新年。打工前,3位同学按照该公司的要求签订了劳动合同,每月1600元(每人需完成销售额10000元,完成还可领提成500元)。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告诉吴某3位同学,为保证他们按时上下班,自觉遵守纪律,每人得先交押金800元方可上班。3位同学交了押金,该公司安排3位同学参加了3天岗位培训,然后开始工作。由于没有营销经验,加上春节前各个商家都在搞各种促销,3人的营业额都未能达到10000元。月底,3位同学到该公司财务处结帐领取工资与押金时,却被告知,没有完成任务,没有工资领。3位同学要领取押金时,财务人员说那是培训费,不予退还。

  提醒任何招聘单位,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、风险金、报名费用、培训费等行为,都属于违法行为。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,不得收取培训费用。求职者遇到类似情况,要坚决拒绝,并向有关部门举报,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
高额回扣为饵,被骗搞传销

  覃某是某职业技术学校大二学生,去年暑假,覃某通过表哥张某的引见来到一家保健品直销店做暑假工,表哥张某介绍说,这家公司的福利很好,只要先交纳10800元的提货款,就可直接获得升职当组长,以后自己介绍发展的人员交提货款后,自己可以得到3800元的提成,而且还能升职当队长、经理,每发展5个队员就可升一次职,用不了多久,就可升上总部当部长,届时,每年可领取最高53万元的年薪。覃某见是表哥介绍的,加上高额回报的引诱,当即回家向父母要了10800元交给表哥帮助办理,交了钱后,得到了20箱“人参红酒”,暑假结束时,覃某问表哥怎样领取工资,表哥说要发展人员交纳提货款才有提成工资,不久表哥张某因传销被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调查处理,覃某方知表哥介绍给他高收入工作,原来是传销。

  提醒非法传销组织一般先安排学生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后,然后让学生交纳一定的提货款,再让学生如法炮制去哄骗其他人,有的人在高额回扣的诱饵下,甚至去欺骗自己的同学,亲友。上当之后,又往往骑虎难下,最后只能白搭上一笔钱,使自己的身心受到伤害。所以,大学生假期打工需谨慎,一定要先确认用工单位的合法性,防止进入传销陷阱!

文字录入:kingfan    责任编辑:黄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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